全省首例:四川省成都市社会治理试点项目(新都区大丰街道红湖公园城万人小区);经本机构协助新都区大丰地方政府开展小区的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方法指导、协调会议参与、人员分工布局、法规标准把关、制度文本建设、业务能力培训、突出矛盾处理等相关工作,使红湖小区治理经验成为各地学习的典范,多次受到受到公安部、四川省社会治理委员会、成都市、区等各级领导肯定。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5〕60号)文件精神,针对近年来商品房小区物业矛盾纠纷剧增的现状。新都区选择大丰街道作为探索小区物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试点。大丰街道高度重视,从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机构、完善多元参与机制等方面入手,在总结以往物业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以街道办牵总组织协调、社区属地负责、第三方机构(成都天府新区至诚社会服务中心)提供专业指导监督,物业企业强化能力提升的“多方参与、共建共治”小区物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的试点目标。通过试点,在化解物业矛盾纠纷,强化小区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
商品房小区治理协调会
主要人员:大丰街道主要领导、社区居委会、小区核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