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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蓉城先锋·暖心物管”创建导则(试行)

前 言 

本导则参照GB/T 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导则主要起草单位: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中共成都市委 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共成都 市锦江区委组织部、中共成都市锦江区委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 成都市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 区治理与现代物业研究中心、成都市锦江区住宅与商务楼宇物业 管理协会。

成都市“蓉城先锋·暖心物管”创建导则 (试行)

1 范围 本导则规范了蓉城先锋·暖心物管的总则、创建的内容及 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蓉城先锋·暖心物管 创建活动。

2 总则 

2.1 蓉城先锋·暖心物管创建是从组织领导、阵地建设、 能力建设、场景营造、运行机制等五个方面推进物业服务企业 (项目)党建工作标准化、体系化建设,形成一套可复制、可 推广的工作机制,培育一批组织建设好、运营管理好、服务品 质好、社会形象好、参与协作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建设一批党 建引领好、参与治理好、实景呈现好、群众评价好的物业服务 项目,不断提高物业服务的质量和满意度。

2.2 蓉城先锋·暖心物管创建通过体现党的政治功能和引 领作用,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充分发挥 物业服务企业生活服务、生产服务、城市服务功能,加快推进 物业行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增强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能级,助力“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更好地服务践行新发展 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 

2.3 蓉城先锋·暖心物管示范企业创建考评标准,参照附 A,主要供申报“蓉城先锋·示范物业服务企业”使用。 

2.4 蓉城先锋·暖心物管示范项目创建考评标准,参照附 B,主要供申报“蓉城先锋·示范物业服务项目”使用。按 照附录B标准,自评得分不得低于85分,且近两年无重大物业 纠纷、安全事故等,党员无违纪违法行为。

2.5 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规范化服务评价标准,参照附 C,主要供社区居委会及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 区域党组织等对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规范化服务评价使用。 

3 术语和定义 

3.1 基层党组织:指党在社会基层单位(企业、农村、机 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 和其他基层单位)成立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 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 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3.2 物业管理区域党组织:指党在物业管理区域成立的基 层组织,包括实施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商圈楼宇、产业功能 区(产业园区)等各种类型物业管理区域。

3.3 蓉城先锋·暖心物管:指物业服务工作中,坚持党的 领导,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具有新时代特点、彰显成都特色 的物管品牌,整合服务资源、集聚服务力量、健全服务机制, 解决物业服务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核心问题,增进人民群众获 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4 主题党日: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活动主题根据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活动主要内容 有:参观学习、理论研讨、民主议事、重温入党誓词、廉政教 育、志愿服务、主题文艺活动等。

3.5 服务承诺制:为改进物业服务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能,向服务对象做出服务质量和服务时限的承诺,接受公众监 督的制度。

3.6 三会一课: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 一次党小组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 上一次党课。 

3.7 三亮三比三评: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比技能、 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 

3.8 五个清:指“两新”组织经营运行情况清、职工队伍 情况清、党员队伍情况清、出资人(负责人)情况清、建立党 组织情况清。

3.9 先锋伙伴计划:指党建联盟单位主动认领任务,参与 党建共建,企业党组织轮值开展活动。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 意见》(中发〔201713号) 

2.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 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930号)

3.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91031日通过)

4. 《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中 共中央办公厅1996921日印发) 

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办等部门 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 房规〔202010 号)

6. 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 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2019 126日通过) 

7.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等部 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物业服务业转型升级发展助推城市基 层治理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川建〔202016号)

8. 成都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 和完善城镇居民小区治理的意见》(成委厅〔202040号) 

 9. 成都市委组织部、市委社治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 《关于印发〈全市城镇物业管理居民小区党的组织和工作覆 盖专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成组通〔2020〕19号)

10. 成都市住建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社治委《关于印 发〈成都市党建引领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规范运行若干措施〉 的通知》(成住建发〔2020349号)

11. 成都市委组织部、市委社治委、市财政局、市住建 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关于印发<成都市物业行 业党建示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组通〔202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