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19828369274
南房〔2016〕7号
各县(市)房地产管理局,局属顺庆、高坪、嘉陵办事处:
近几年来,南充市物业管理专家库的部分成员已经轮岗调整、转行或退出物业行业。为适应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专家管理制度,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南充市物业管理专家库组成人员进行调整,重新选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身体健康,热爱物业服务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物业管理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专科以上学历;
2.担任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或部门经理,所服务的项目荣获市级及以上物业管理优秀小区;
3.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三年以上,代理过三起以上涉及物业管理纠纷的案件;
4.在政府部门、大专院校等单位从事物业管理及相关工作,具有专业学术和实务专长。
二、申报程序
由申请人填写《南充市物业管理专家资格申报表》(样表请在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网站下载),报县(市、区)房地产管理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汇总报局物业管理科。经过审查、考核、公示,无异议后可入选市物业管理专家库,发文聘用。
三、申报材料
1.《南充市物业管理专家资格申报表》一份;
2.身份证、毕业文凭(复印件)一份;
3.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4.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四、申报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日
咨询电话:2223471、2666596
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