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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调整南充市物业管理专家通知

南房〔2016〕7号

 

各县(市)房地产管理局,局属顺庆、高坪、嘉陵办事处:

近几年来,南充市物业管理专家库的部分成员已经轮岗调整、转行或退出物业行业。为适应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专家管理制度,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南充市物业管理专家库组成人员进行调整,重新选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身体健康,热爱物业服务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物业管理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专科以上学历;

2.担任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或部门经理,所服务的项目荣获市级及以上物业管理优秀小区;

3.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三年以上,代理过三起以上涉及物业管理纠纷的案件;

4.在政府部门、大专院校等单位从事物业管理及相关工作,具有专业学术和实务专长。

二、申报程序

由申请人填写《南充市物业管理专家资格申报表》(样表请在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网站下载),报县(市、区)房地产管理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汇总报局物业管理科。经过审查、考核、公示,无异议后可入选市物业管理专家库,发文聘用。

三、申报材料

1.《南充市物业管理专家资格申报表》一份;

2.身份证、毕业文凭(复印件)一份;

3.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4.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四、申报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日

咨询电话:2223471、2666596

 

 

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6年1月25日